圖解大腸直腸癌分期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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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病患被診斷出大腸直腸癌後,臨床上首要釐清的事情就是癌症分期。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外科部魏柏立醫師表示,癌症分期定義主要以腫瘤深度、淋巴結轉移、器官轉移三方作判斷依據,然而,癌症期數越後面,亦表示疾病治療複雜度越高。跟著健談圖文認識大腸直腸癌的分期差異。



大腸直腸癌的分期判定是以腫瘤侵犯的深度、有無區域淋巴結轉移,以及有無遠端器官轉移等三大方向作為判斷依據,先分別判定後,再將之依標準組合分成四個期別:

大腸直腸癌第零期:腫瘤仍侷限於上皮內,或侵犯黏膜固有層(TIS原位癌)。

大腸直腸癌第一期:企業貸款腫瘤侵犯黏膜下層 (T1) ,亦或腫瘤侵犯固有肌層 (T2) ,無淋巴結或器官轉移。

大腸直腸癌第二期:腫瘤穿透固有肌層到達漿膜下層,或侵犯無腹膜覆蓋的結直腸旁組織 (T3) ;或腫瘤穿透腹膜臟層 (T4)。無淋巴結或器官轉移。

大腸直腸癌第三期:腫瘤侵犯腸組織,且有一顆以上的區域淋巴結轉移,即為第三期。

大腸直腸癌第四期:腫瘤侵犯腸組織,無論有沒有淋巴結,只要合併有一個遠端器官轉移,即為第四期。

大腸直腸癌相關問題,建議諮詢「肝膽腸胃科、大腸直腸外科」

專家諮詢: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外科部副部長 魏柏立醫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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